二是持续“改”,力促管住管好。2020年,市县严格落实中央编办发〔2019〕230号和湘编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取得积极成效。《通知》要求,各地持续抓好挤占、挪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在编教师长期到民办学校任教、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违规抽调借用中小学教职工帮助工作、部分在编教师“吃空饷”、教育管理机构及其他非教学单位与公办中小学校混编混岗、非教学人员使用教职工编制占比过大等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通知》强调,按标准测算可核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如果清理整治效果不明显,特别是空编率超过10%的,下次将不予调增;编制配备超全省统一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要控制用编进人,及时消化到全省统一标准。
三是创新“用”,推动用实用活。《通知》指出,要充分考虑新课程改革、高考综合改革、大班额化解、芙蓉学校建设等教育改革和重点任务有关师资配备需求,综合学校申报情况,科学合理配备编制。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示范试验学校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倾斜。市县近年核减收回的待分配事业编制,可通过周转、调剂等措施,优先保障本地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需求。《通知》强调,要完善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经费保障等配套政策,加强相关保障,助推教职工编制使用效益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