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编办函字〔2015〕222号
各区县编办:
根据《中央编办综合司关于开展地方行政执法机构现状专项调查的通知》(编综函字〔2015〕805号)要求,各区县开展行政执法机构现状专项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调查范围: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环境资源、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与渔业、商务、城市管理等领域行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带有强制性质行政权力的行政执法机构(不含政法系统、中央及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其中:既包括独立执法机构执法的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也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执法的行政机构和部分承担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
调查内容:各区县行政执法队伍的种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形式、着装、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情况等。
填报方式:依据统一发放的电子表格(请在天津机构编制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表样附后)填报。
数据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
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1月5日
二、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编办参照机构编制统计年报的做法,纸质报表由编办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报表及数据光盘送至市编办区县处。
(二)此次专项调查任务重、时间紧、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各区县编办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面、真实、准确反映本区县行政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
2015年12月25日
联系人:
宋 欣(统计和信息化处),联系电话:83609692
叶宗君(区县处),联系电话:83609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