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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多措并举 推动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
时间:2021.11.17 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河北省多措并举  推动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河北省着眼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遵循,不断强化政治担当,深入研究谋划部署,高位推动贯彻落实,确保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

一、落实报告要求,在“报”字上做文章。河北省高度重视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把做好报告工作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和实际行动,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严格规定内容,做到应报尽报。在全面梳理各地、省直各部门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基础上,逐一对照《实施办法》明确的八项内容,系统总结全年机构编制工作,认真起草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二是结合机构编制年度统计,做到数据精准。坚持以机构编制年度统计数据为基准,从机构设置、编制配备、领导职数核定等方面仔细核对,真实反映全省机构编制情况。三是认真总结经验,展现河北特色。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深入总结开展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有益做法,就坚持党建引领、系统重构基层职能体系、放权赋能提升服务群众质量和强化督导确保效果等方面进行总结,全面展示乡镇街道改革的河北经验。同时,聚焦《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对出台《河北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有关做法和重要意义予以阐述。

二、严格标准程序,在“严”字上抓落实。河北省坚持强化规范管理,严肃制度要求,研究建立报告收集、登记、传阅、办理、利用等制度,在做好省本级机构编制报告工作基础上,大力抓好市县机构编制系统和省直部门的报告工作。一是建章立制,明确要求。规定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要向上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向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定期报告重要事项,细化有关具体情形。在此基础上,专门印发《做好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的通知》,对报告主体、内容、时间、形式、程序及有关要求予以明确,同步制作报告模版供各市、各部门参照。二是审核把关,确保质量。对报送的14个市(含定州、辛集、雄安新区)、77个省直单位的报告内容、格式、要素逐一进行审核,选取单位重视、质量较高、内容全面、格式规范的予以表扬,在一定范围内大力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实现以强带弱、示范引领;对于报告质量不高、内容不全、迟报缓报的,督促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推动报告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综合分析,掌握情况。坚持报告分析与机构编制业务紧密结合,将各地各部门报送的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交业务处阅研,便于掌握各地各部门机构编制运行情况,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谋划机构编制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强化结果导向,在“用”字上求实效。着眼强化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效能,更好发挥指导工作、推动工作作用,着力从解决矛盾问题入手,助推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方面,规范机构编制报告资料管理,做好文件收集整理工作,将各地、各单位报告统一整理辑印成册,呈办领导阅示,并留档备查。同时,认真梳理汇总意见建议和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共收集加强学习培训、县级法检两院纳入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信息共享平台等11个方面,拉单列表,建立台账。另一方面,建立沟通交流、处室研究、会议讨论机制,逐一制定解决措施、明确反馈意见。对属于单纯业务易解决的,明确时限予以解决;对属于体制机制问题需长期解决的,由相关业务处列入调研课题,抓紧研究谋划;对属于政策限制无法解决的,耐心解释说明,取得理解支持。比如在研究县级法检两院纳入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信息共享平台解决方案时,主动与省法检两院沟通,克服客观因素影响,采取灵活方式予以妥善解决,得到充分肯定和赞扬。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困扰各地和部门的难题得到有效解决,机构编制工作沟通协调机制更趋顺畅,机构编制部门使命担当得到切实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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