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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16.12.13 来源: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6137号)要求,根据民主评选推荐结果,经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中央编办初审,拟推荐西青区编办业务管理科科长刘辉为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对机构编制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忠实履行机构编制工作责任,认真学习,勤于钻研,勇于创新,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突出,努力破解改革和管理难题,提出有价值的改革和管理建议,在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群众威信较高。

3.从事机构编制工作5年以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了显著业绩。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正派,品德良好,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刘辉,男,汉族,197811月出生,中共党员,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200010月参加工作,2006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自2001年起至今从事机构编制工作,现任天津市西青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业务管理科科长。

该同志从事机构编制工作十六年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始终保持廉洁、公正、严谨、创新的工作作风,在工作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基层群众的普遍赞扬,展现了机构编制干部的良好形象,先后获得机构编制统计先进工作者、第三次经济普查先进个人等荣誉。他深钻业务,系统掌握各项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成为机构编制行家里手,参与实施了多次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街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他大胆创新,参与拟定了《西青区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通过改革腾出编制,把腾出来的编制用在刀刃上。他勇担重任,在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等重要工作中,埋头苦干,倾尽全力在第一线,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受理部门: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

监督电话:83606025

邮  箱:tjbbzhc@163.com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161213日至20161221日)

 

                                                                          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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