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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对十六届天津市人大六次会议第094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7.11.20 来源:天津市编办

  李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天津市现代企业管理委员会”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研究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的升级改造和民营企业的培育发展,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等方面都提出要求,作出安排部署。市级各部门在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方面也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1.关于合并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设立天津市现代企业管理委员会、充实领导队伍问题。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天津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津政令第88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代表市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不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是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组织推动、指导服务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这两个部门性质不同,管理的领域和事务也大不相同,不宜进行整合。同时,现代企业经营效率、内部制度约束等问题属于企业的内部管理问题,不应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应当由企业自身依法做好运营管理。

  2.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问题。市委、市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7〕5号),对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出明确要求。目前,市国资委等部门正在积极落实关于引进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要求,研究制定有关具体落实政策和意见,并将陆续出台,加快推进我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

  3.关于加强对优质和潜力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问题。融资难、融资贵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之一,为此市中小企业局针对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能力、融资条件和融资特点,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的原则,搭建各类信息交流和对接平台,配合市金融局、人行天津分行和天津银监局等政策制定和专业工作部门,搞好中小企业融资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形成资源组合效应。一是帮助银行掌握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专门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的多家金融机构签署了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合作协议,筛选市场前景好、资信水平高、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做好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对接,推广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创新融资产品。二是帮助企业了解银行产品,编辑印刷了《中小企业特色融资产品指导手册》,按行业详细介绍了五大类119种适合中小企业的特色融资产品,现已免费发放1万余册,使更多中小企业了解适合自己的融资产品,推广专利权、商标权、股权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创新金融产品。下一步,我办将与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等各有关部门一同,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代表建议,根据工作需要,不断为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上水平、加快民营企业的培育发展、改造提升国有企业的活力和效率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2017年5月1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编办 83609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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