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    ] 打印
市委编办关于开展禁捕禁食野生动物、卫生健康习惯养成、文明素质提升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
时间:2020.03.12 来源:

市委编办关于开展禁捕禁食野生动物、

卫生健康习惯养成、文明素质提升

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

 

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禁捕禁食野生动物、卫生健康习惯养成、文明素质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委编办工作实际,现制定具体措施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把开展这次专项行动作为全市精神文明战线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的重要举措,与市委编办贯彻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统筹谋划,全力组织实施。

二、强化法规学习

及时组织学习传达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市政府《加强野生动物管理若干规定》等法规,不断强化全办党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三、加强宣传工作

利用宣传文化阵地,加大开展专项活动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充分发挥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调动全办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制作更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接地气的作品,不断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

1.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让全办党员干部认识到滥食野生动物的危害和风险,对公共卫生安全和人类身体健康构成的重大隐患;大力宣传“敬畏自然、尊重生命”“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理念,积极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2.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宣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提高全办党员干部的环保意识,自觉做到垃圾分类、保证办公环境、办公秩序良好。

3.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普及预防传染病常识,大力提倡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常通风、常锻炼,出门戴口罩、咳嗽打喷嚏掩住口鼻,在交谈、用餐、排队、办公、生产时保持文明距离;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文明健康的行为规范,持续纠正劣习、陋习,培养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4.持续做好《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精神的学习宣传,不断在营造学习、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告别不文明行为,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文明素质,用实际行动践行各种文明礼仪和美德。

四、开展志愿者活动

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天津市文明办举办的“天津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群众性系列活动,不断强化市民主人翁意识,激发热爱家乡建设天津的热情。机关党委加大与报道社区的联系,结合持续开展“大兴四个之风”活动,教育引导各党支部与各基层联系点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整、大清理、大扫除”,消除卫生死角,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组织动员党支部围绕“禁捕禁食野生动物、卫生健康习惯养成、文明素质提升”三个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丰富活动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务求取得实效。

                 

市委编办机关党委

202039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   邮政编码:300061    津ICP备15007181号-1
中共天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5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  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